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曾某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底,张某为偿还赌债,以其接到临湘某二建工程部分项目为由,通过伪造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骗取曾某与其签订合伙协议一起承建该工程项目。随后,张某以需要向工程项目部交纳工程保证金为由,骗取曾某50万元,用于偿还赌债及购置一辆奥迪A6L小轿车。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为赌博而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诈骗的财物,应退赔给被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签订合同前要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隶属关系、履约能力等,核准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等情况,然后再确定是否签订合同,防止因假合同、假身份、假标底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诈骗案件给自己的财产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