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苏某住房公积金存款33万元,及时高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3月,苏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50万元,约定3个月后偿还。借款到期后,苏某却以没钱为由屡屡拖延。2022年7月,李某将苏某诉至临湘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苏某承诺自2022年7月31日起,每月偿还李某10万元本息。然而,苏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百般无奈的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在了解到苏某是公职人员后,执行法官更是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详细告知其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苏某依旧拒不执行,经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一筹莫展之际,执行法官突然想到作为公职人员的苏某,应该有住房公积金存款,便对其公积金账户进行查询,在得知该账户上有33万元存款后,法官火速制作好协助划拨公积金通知书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强制扣划其公积金全部钱款。“见真章”的苏某见状也不敢再推脱,主动找到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在法官的见证下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将分期偿还剩余欠款。该案的顺利执结,获当事人连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