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执行标的款为700元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用“心”用“情”不懈沟通劝慰,最终妥善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促使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17年,阿梅(均为化名)与阿强相识相恋并共同生活。2021年,两人因性格不合分开,但就共同生活期间的财务往来一直无法协商成功。2021年9月,阿梅诉至临湘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强每月退还2000元,直至还清3万余元为止;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阿强负担700元。之后,阿强按期每月支付阿梅2000元,但700元案件受理费坚决不愿退还阿梅(案件受理费已由阿梅先行交纳)。2022年9月8日,多次索要无果的阿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每月愿意支付2000元给阿梅,却不愿意支付700元?为解开这个谜团。执行法官致电阿强询问原委。起初阿强不愿意回应,只是明确表明不愿意出这钱。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耐心开导后,阿强说出了缘由;“又不是我提出打官司的,这诉讼费应该全部由阿梅出”。
了解到其心结后,执行法官向其讲解了有关诉讼费的规定,并告知阿强,700元虽少,但也是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如不依法履行必将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困境,届时不但乘坐高铁飞机受到限制,甚至银行卡、微信账户也会被冻结,对个人名誉也有重大影响,切勿因小失大。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再三向其释明法理、晓以利害,阿强终于卸下思想包袱,表示愿意支付700元。
9月28日,经过执行法官的协调,双方当事人在临湘法院法官接待室里面对面心平气和释心结,被执行人阿强主动将700元执行标的款交至申请执行人阿梅手中。“感谢法官愿意花这么多时间精力来调解我们的事情,我之前还担心因为数额小,法官不会重视这个案子,看来是多余了。”阿梅对执行法官道谢。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