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意图携带剧毒农药进入审判场所的安全事件。
上午9时,华容法院审判区域安检入口处值班法警按照日常安检工作流程对所有进入审判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进行来访人员身份登记过程中,一名神情紧张的老人吴某(68岁)引起了安检人员的注意。在随后的安检门和金属仪器探测中均没有发现异常,但在法警对其进行手触检查时,在其外衣口袋夹层中发现两个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小瓶。
法警询问吴某该不明液体为何物时,吴某言辞闪烁,谎称该物品为自己的“救命药”,必须随身携带。法警告知吴某根据法院安全检查规定,不明液体禁止带入审判场所,必须暂扣。情急之下,吴某欲抢夺回该物品,法警进一步告知其如违反安全检查规定、扰乱检查秩序,有可能面临拘留处罚。无可奈何之下,吴某只得作罢。
扣押可疑物品后,值班法警立即向法警大队大队长毛文元汇报。经过仔细检查和查询,确认该不明液体为剧毒农药甲哌鎓,服用后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意识到事件严重,毛文元立即增派一名法警值庭,密切关注其动向,确保正常庭审秩序。
庭审结束后,值庭法警将吴某带到接待室,对其进行调查谈话。经过详细了解,吴某今年4月因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死2伤的严重后果。由于家庭困难,年事已高,无力赔偿,吴某的子女帮其垫付了部分赔偿款,仍得不到受害方谅解,加上车辆并未购买保险,此次开庭,吴某将面临高额赔偿和牢狱之灾。对此,吴某的子女在家对其多有埋怨指责。在多重压力之下,他准备在庭审现场服毒自杀。毛文元与吴某就此次的事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劝慰,吴某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做好教育疏导后,法警队即刻向院党委汇报这一事件,院党委也立即与吴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请求地方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做好相关的安抚工作。
针对此次事件,10月31日,华容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总结反思,重申强调“如我在诉”的服务理念,要求全院干警加强风险预判及沟通处置,确保安全保卫工作警钟长鸣,在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中寻找平衡点、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