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统一裁审标准和尺度,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建立和谐用工关系,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参加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副院长黎曙主持,市仲裁委员会院长柳敏、岳阳县法院副院长戴清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县区仲裁委员会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柳敏院长介绍了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化建设、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成效及亮点,并对裁审衔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岳阳县法院劳动争议专业法庭庭长易建勋就劳动争议案件实务问题进行了授课及分享。课后,各市县区仲裁委员会与会人员与县法院工作人员就裁审衔接典型案例、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并达成了一定共识。
戴清波指出,加强裁审衔接对于裁审双方保持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对一致性、减轻当事人诉累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做到“四有”,即有心,要准确把握当前政治经济形势,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常怀为民之心,为群众办实事;有力,要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专业能力,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有章,要进一步总结合作经验、深化沟通协作、统一法律适用、畅通信息共享,继续探索效率更高、群众满意度更高的办案模式,做到有章可循;有畏,要坚持依法裁审,知敬畏,守底线,严守办案纪律,坚决不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