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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立案后当场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把诉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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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杰  发布时间:2022-12-02 10:28: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人民法庭接待辖区群众时当场调解,妥善地化解了一起农民工受伤讨要医药费案件。

2021年4月,彭某邀请李某到江西的一个工地务工,李某工作期间意外受伤,经鉴定,李某所受伤害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后向公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彭某赔偿李某57000元。经履行,彭某尚余15000元未支付给李某,李某多次讨要均未果,遂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欠款。

李某来法庭立案时,承办法官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因认为此案有调解空间,遂将彭某邀请到法庭。彭某来到法庭后,对李某所述事实表示认可,也表明自己一直希望能尽快还款,然而由于其在外承接的工程款项一直未收回,遂只能拖欠欠款。承办法官先针对彭某未收回的工程款项进行答疑解惑,为其提供解决方案,后组织其与李某面对面沟通,双方各自表明了目前的难处,并就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撤诉。

近年来,公田法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积极将调解贯穿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力求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解纷渠道,实现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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