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现场了解情况
巡回法庭现场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并邀请了当地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
该案起因是原告李某卖谷子时,因谷子堆放在被告张某家隔壁,收谷子的师傅王某驾驶大型运输车经过被告张某家地坪时,将被告家地坪压坏。因案件发生时的视频录像没有及时保存,原、被告对事情的经过争议较大,无法还原现场情况。为查证案件事实,化解双方矛盾,新泉法庭遂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开庭审理该案。通过庭审以及场景还原,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该案事情发生的经过已基本还原。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在方便了当事人的同时又力促双方握手言和,法理交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