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幼儿教师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南江法庭联合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走进平江县幼儿教育中心,为全体教职工带来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干警从民法典第1199、1200、1201条开始,结合三个校园侵害案例,阐述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责任三个法律名词,着重分析关于校园侵害学校法律责任中学校日常管理、事故预防、事故应对的三个方面,对学校管理教职工、教师管理学生提出法律意见。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教师的法制安全意识,对预防校园侵害等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