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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因恐在拘留所“过年” 被执行人当场速还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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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嘉蓉、徐炼  发布时间:2023-01-17 14:22: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释法明理后,促其当场还款22万元。

据悉,赵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赵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22万元,约定每个月还款1.5万元至付清为止,但赵某仅偿还了2万元后,便一直借口拖延还款,李某遂诉至临湘法院。2022年6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12期履行给付义务。2023年春节将近,李某仍旧未收到赵某分文,因急需用钱,遂于2022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赵某系内蒙古人,遂依法联合其当地法院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经查发现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排查,并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成功找到赵某所在地,得知其即将赶回老家过年,执行法官立即组织警力连夜赶往赵某处,成功将其拘传回法院。

拘传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赵某阐明,如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考虑临近春节,赵某不想在年关被拘留,最后联系其家人代为履行了还款义务,当场向法院转账20万元,法院也悉数将该笔款项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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