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一起暴力对抗执行的事件。在对被执行人吴某甲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采取拘留措施的同时,对妨害公务的吴某乙、吴某丙实施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吴某甲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2018年9月,吴某甲承接一工程后,雇请了陈某做工,陈某又邀请石某到该工地从事模板装卸。2018年10月,石某在拆卸模板时,不慎从架空层天花板摔至地面受伤。经鉴定,石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伤残十级。
根据各自过错,法院判决吴某甲承担10%的责任,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吴某甲还应向石某支付1.4万余元。判决下达后,经多次催讨,吴某甲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石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控,吴某甲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将吴某甲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吴某甲外出务工,找不到踪迹。
1月13日,石某发现吴某甲已回家过年,向执行员提供线索后,石某同执行员万山、法警刘俊一同前往吴某甲的居所。
在吴某甲居所附近的一处民房中,石某发现吴某甲正在打牌,执行员向吴某甲出示执法证、工作证后,要求吴某甲到法院配合执法。吴某甲嚣张表示:“不配合又哪闷滴(怎样)?”
执行员反复表示,请配合工作,不要阻碍执法。得不到配合的回应后,吴某甲开始动手,执行员示警后实施紧急拘留。在此过程中,其妻子通过污蔑执行员殴打吴某甲,纠集不明真相的邻居阻拦执法工作人员执法;吴某甲抓挠执行员,试图挣扎逃脱,导致执行员万山与法警刘俊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将吴某甲带至法院后,吴某甲的儿子吴某乙、侄子吴某丙及另外两名亲友到法院。以为亲友探望是协助劝导办结案件,执行员遂安排几人见面。吴某丙见叔父被关押,厉声质问执行员,并四处联络疏通“关系”,还威胁执行员,要求将吴某甲马上释放。
面对来势汹汹的吴某丙等人,执行干警向法警大队求助请求支援,法警大队大队长毛文元收到求助后,赶到羁押室,告知其离开;示警后,遭到吴某丙的踢打。辅警刘迪敏见状,上前试图制服吴某丙时,被吴某乙拽到身边,用重拳猛击头部,致使其头部受轻微伤。
现场法警将二人制服后,报院长审批,华容法院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对二人下达拘留、罚款的决定。
法官说法:
吴某甲以为通过舆论干预、暴力拒执等手段可以挣脱法律的束缚,凌驾于法律之上,不主动履行自身应尽义务,反而嘱咐妻子联系亲友,不但不协商解决,反而引导自己的侄子与儿子冲击法院,落得三人同时关进了拘留所的后果。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企图通过暴力等手段冲击法院的,殴打、辱骂司法工作人员的,扰乱司法秩序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