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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二师兄”买卖不再 执行员耐心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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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为 李自强  发布时间:2023-01-28 09:29:44 打印 字号: | |

摊位上大块的猪肉摊开,地上覆着的彩条布上,还有卖剩的两个猪头。“老板,快过年了,生意还好啦?”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员李自强站在肉案与猪头之间,询问着肉摊孙老板。

临近过年,晴朗的天气带来更多的人流和热闹的气氛,李自强这是要为食堂采购还是为自己过年做准备?

“快过年了,你们的账也该结了吧?”李自强指了指身边站着的另一个老板杨某,对着孙老板说道。

“你们?”原来还是执行。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孙某从杨某处批发购买生猪。到2022年7月,二人经结算,孙某向杨某出具欠条,后二人再无来往。经多次催收,孙某拒不支付货款。经法院判决,孙某应向杨某支付9万余元货款。法院判决后,孙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对孙某名下账户及车辆进行查控后发现,孙某名下仅有一台2015年购置的小轿车,各个账户余额共计700余元,离标的差距较大。

在杨某的指引下,执行员来到孙某的摊位处,传唤孙某到法院协商相关还款事宜。到达法院后,孙某对自己的欠款事宜予以确认,但表明自己身体不好,年初又住院花了4万余元,暂时经济困难,无法返还货款,并向执行员出示了住院缴费清单一份,请求法院居中调解分期付款。

起初,杨某态度坚决,要求孙某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二人言辞间互有埋怨。见状,执行员积极居中调停,让二位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孙某主动提出将汽车折价抵给杨某,被杨某拒绝,经协商,杨某同意分期付款,但要求一次性先付清5万。在执行员的耐心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下,孙某态度转变,表示自己除摆肉摊外,还在某食品厂兼职做工,一定积极筹款还钱。见孙某态度好转,杨某亦作出退让,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分三期付清款项,一期付款3万,农历新年前再还2万,2023年7月前付清尾款。该案暂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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