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侵害作品发行权案件,涉及网店侵犯著作权方面内容,按以往经验,此类涉及知识产权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可能涉及网络取证、证据固定、公证处公证、质证、一审二审最后拿到判决结果进入执行程序,不但旷日持久,于双方当事人和法院而言,都是一场司法“马拉松”。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孔某从事多年中小学英语教学研究,其将多年总结的教学经验汇集成本课程视频,搭配手绘教材,并注册登记了著作权,通过网店进行销售。而被告周某某在未取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某多多店铺上以营利为目的发布使用原告作品宣传并销售,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鉴于此情况,法院挑选了部分居民代表、党员代表、教师代表、网店经营者、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作为“群英”,组织召开“群英会”。
“著作权也是人家的心血结晶,跟手机、电脑一样是财产,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我原本认为在网上搬运视频课件销售没什么关系,没想到还要作者授权,更没想到能找得到我,的确是我心存侥幸了,以后一定注意!”。
会上,“群英们”讨论激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方面让被告认识到自己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严重性,另一方面结合其经营现状、实际情况,争取取得原告最大程度的谅解。最终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以撤诉结案。该起案件的调解,既维护了原告著作权发行相关权益,又充分考虑了小微电商运营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公众评、讲公理、做公断,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以为这个官司要打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问题了,太感谢了,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公平公正,为你们点赞”,原告孔某如是说。
下一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将继续贯彻以人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综合考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司法需求,继续将“群英断是非”发扬光大,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省时、省力、省钱”的省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