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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以法之名 守护长江
岳阳中院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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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爽  发布时间:2023-03-02 16:52:41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为推进“2023年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深入开展,岳阳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举办《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90余名师生代表受邀来到岳阳中院,旁听了一起因非法捕捞水产品引起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师生们通过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熏陶。

“我们必须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在庭审结束后,学生刘剑涛感叹道,任何人碰触了法律的底线,都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治课堂现场

 

旁听结束后,环资庭负责人王延红为学生们上了一堂专题法治课。王延红阐述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结构和亮点,结合图片资料介绍了岳阳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长江、洞庭湖的做法,并发动大家积极参与到保护母亲河、母亲湖的行动中来。

课后,岳阳中院环资庭的法官们与学生们进行了交流互动。“用手竿钓小鱼小虾犯法吗?”“禁渔期满后可以捕鱼吗?”......学生们在认真聆听了法官的讲授后,纷纷举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三名被告正是因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才被起诉”,环资庭副庭长任燕和法官助理曹维结合刚刚庭审的案件,向学生们普及了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 

学生与法官互动   

向学生展示禁用渔具

 

在法治课堂现场,君山区渔政管理站站长戴四新还通过展示常用的禁用渔具锚钩、地笼网、三重刺网、假饵复钩等,向学生们介绍了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危害,让学生们了解了禁止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原因和目的。

“我们将切实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活动结束后,王延红介绍道,通过旁听庭审、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参观法治基地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切实增强对不同群体的法律知识普及。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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