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3月14日至15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墙。
3月15日,岳阳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出席,法律志愿者服务队20余名志愿者参加。
“在小吃摊买了东西吃坏了肚子能维权么?”“直播间买的水果全坏了,客服不理我,能告他么?”“我在店子里面办了卡,老板跑路了怎么办?”“商家存在广告宣传欺诈,我能不能请求赔偿?”
活动现场,除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外,岳阳中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们还结合司法实践经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醒市民警惕消费陷阱,尤其是各类不良互联网广告诱导和直播间“套路”,谨防网购退货新骗局。
此前,岳阳中院于3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岳阳市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报告(2018-2022年度)》白皮书和岳阳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十五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督促生产和经营者诚信经营。
近年来,岳阳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岳阳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