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平江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在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主动作为上门调解,最终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诉称,其与被告陈某系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1月,被告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上门催收,被告一直不还款。无奈之下,原告遂向法庭起诉。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被告陈某年近70岁,腿脚不方便,不能远距离行走,前来法庭参与庭审确有困难,且不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为此,承办法官带领干警驱车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被告陈某家中将调解协议签字捺印予以确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平江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贴近基层群众,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开庭”,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以及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