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么快就把他欠我四年的钱要回来了,你们团队分工明确,办事效率高,为你们点赞!”申请执行人严某握住执行员的手,连连感谢。
2019年2月,毛某向严某借款2万元,用以日常周转,由舒某担保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已过,毛某未按期还款。经催讨,2022年6月,舒某承担担保责任,向严某归还0.8万元,剩余1.2万元仍无着落。严某将毛某诉至法院,要求其限期还款。2022年11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23年1-2月,毛某分别归还欠款0.5万元和0.7万元。达成协议直至还款期限已过,毛某仍分文未还,严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对毛某账户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同申请执行人严某进行沟通后,执行员了解到严某已自行上门催讨过多次,毛某要么不搭理,要么就直接拒绝给付,语气极其强硬。在严某的配合下,执行员将毛某传唤至法院进行协商。起初,毛某态度倨傲,表示自己“就是没钱,只是经济纠纷,又能拿我怎么样?”执行员从标的金额、借钱初衷谈起,到失信行为对其生活产生的影响,聊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经过一上午的时间,在执行员坚持不懈地释法明理下,毛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但仍只字不提还钱。在接待室吃完工作便餐,执行员对毛某宣读拘留决定,准备带其到医院进行体检时,毛某开始求情,表示自己愿意筹措欠款,不要拘留自己。
当天14时许,毛某筹集到全部款项,并交付给严某,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