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办事效率真高!我公司起诉后不久,被告就付款了,可以申请撤诉了。”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东山法庭通过对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促成一起长达一年半之久的租赁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2021年,某工程设备租赁公司向吴某出租摊铺机一台,该公司依约履行了交付租赁设备的义务后,吴某却未按约支付足额租金,经多次催要无果,剩余租金22,200元吴某一直未付。某工程设备租赁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法官通过审核诉讼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在通知吴某应诉时,其亦认可某工程设备租赁公司的主张,法官遂向吴某详细解释了消极应诉法院亦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的规定,如拒不履行判决可能面临的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方式,规劝吴某及时履行约定义务以减轻诉累。在与吴某沟通后不到半天时间,某工程设备租赁公司便向法院申请撤诉,表示吴某已履行完毕约定义务,双方达成和解。
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类,着力促成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和解,2022年,东山法庭调撤率近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