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童某因所欠四名农村妇女工资,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传唤,并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童某因自己承包的茶园需要采茶,于是雇佣王某、黄某、刘某三名农村妇女到茶园采茶,并雇佣妇女李某做饭。采茶工作完成以后,四人与童某进行结算,经结算之后发现童某仍有部分劳务工资没有完全支付。
2022年7月,经多次催讨童某均未支付劳务工资,于是四人均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童某承诺在2022年9月之前全部兑现。但童某一直没有支付,后四名农村妇女一起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以后,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联系童某到法院接受调查以及要求其立即履行全部劳务工资,童某均以自己在照顾妻子,以及在与王某、黄某、刘某、李某积极协调推托。于是平江县人民法院立即传唤童某到庭,要求其报告财产以及履行情况。因童某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以及拒不兑现四名农村妇女的劳动报酬,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