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被告周某父女当场返还原告龚某彩礼16000元及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至此,该案案结事了。
家住安化县的龚某与湘阴县的周某于2020年相识恋爱后,于当年12月18日举行订婚宴,龚某给付周某父亲彩礼49000元,给付周某彩礼8000元及价值12000元的金银首饰。周某与龚某共同生活两三个月后即回到娘家居住,期间龚某经多次与周某沟通协商,周某均不同意回去继续与龚某生活,且不同意退回彩礼等。为此,龚某将周某父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接收材料后,调解员对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觉得此案双方当事人虽然看上去矛盾较深,但调解的可能性大,而调解成功的关键则是女方退回彩礼、金银首饰等。调解员当即通过电话联系到周某父女,针对原告龚某家住偏僻山区本就不富裕,如今因支付了一大笔彩礼而更加困难这一实际情况,向他们动之以情;又向他们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大额彩礼是应当退回的,向他们晓之以理。调解员终于做通了周某父女的工作,而原告龚某看在曾与周某恋爱的情分上,也同意作出让步。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当天就拿到了调解书,周某父女当场返还了彩礼及金银首饰。此案经诉前调解结案,一次性解决了困扰龚某近两年的难题,使当事人免去了奔波之苦,赢得了他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