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执行法官,在短时间内就把我们双方的租赁纠纷解决了,不然不知道还要拖好久……”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5月,李某租赁原告彭某位于岳阳商贸市场的门面房经营,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直到租赁合同到期后,李某既不续签合同也不搬离商铺,后双方因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隔墙等费用发生争执,引发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十日内向彭某归还商铺及商铺占用费,并将商铺隔墙恢复。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按期履行,彭某依法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被执行人李某称由于疫情影响,商铺销量不大,导致资金紧张,其并非不履行,但需要时间。而申请执行人一开始态度强硬,以致双方僵持不下。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拟制定了数个调解方案,让双方当事人考虑选择。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承诺半个月内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主动放弃了一半的物业费、水电费,对被执行人作出一定的让步。至此,一起租赁纠纷案妥善执结完毕,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