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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买卖木材未付款,法院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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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发达 徐举鹏  发布时间:2023-04-06 09:44:1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的调解,宽限了几个月的时间,让我可以继续去搞工程,我一定兑现这笔钱。”

“法院现在的执行力度越来越大了,谢谢法院让我可以拿到第一笔案款。”

在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王某与刘某一边数着钱对账,一边与执行干警侃侃而谈。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王某是一名小包工头,因为工地施工找到刘某购买木材,但工地结算之后王某仍没有支付购买木材的货款。20226月,见迟迟未能结算货款,刘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刘某应在20231月支付第一笔到期案款,但王某一直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

20233月,王某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立案之后,承办法官立即对刘某账户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传唤刘某到庭立即履行。刘某到庭以后,表示自己在农历过年前因农民工工资被劳动监察大队传唤,并积极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拖欠模板货款一事忘记了,所以导致没有履行,自己也一直与王某积极协商但没有结果,现已经带来了第一笔案款的现金,希望能够继续按照之前调解协议履行。

于是,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王某,并向王某释明法律,希望王某能够宽限刘某一定时间让其能够继续去做工程盘活资金,并按照原来的调解协议继续履行。王某表示,现在刘某既然可以兑现第一笔案款,自己便同意继续按照原来的调解协议履行。于是最终两人握手言和,一起向法院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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