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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构建良性“法商关系”:这场企业家座谈会释放出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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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清  发布时间:2023-04-10 10:46:0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高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发展,4月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来自城陵矶新港区的12家企业代表参加。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市工商联主席陈立新出席并讲话,城陵矶新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钱丹青主持会议。岳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光辉,三级高级法官杜国伟以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城陵矶新港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现场

 

会上,田光辉宣讲了《岳阳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建立法企沟通长效机制”“历史地看待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与会企业代表和城陵矶新港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屋外阳光明媚,室内气氛热烈。

 

(陈立新讲话)

 

陈立新对岳阳中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在谈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时,他表示,“希望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商事调解制度,不断丰富司法服务企业内容,精准具体地用好司法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简龙湘讲话)

简龙湘一一回应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表示此次调研座谈,旨在落实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宣讲岳阳法院服务市场主体的最新举措,听取新港区管委会以及企业代表对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旗帜鲜明地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加油鼓劲。

简龙湘指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服务“国之大者”“省市大策”的必然要求,是法院笃行“业之重者”的具体实践,更是回应“企之所盼”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岳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人、事事、案案、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把高质量审理执行好每一起司法案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简龙湘强调,全市法院将坚持把“安不安全”作为基本要求,加大对破坏经济环境犯罪惩治力度,对产权和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全力以赴为市场主体撑腰鼓劲。坚持把“公不公正”作为根本底线,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促进,依法办案与职能延伸相结合,履职尽责为市场主体稳定预期。坚持把“方不方便”作为重要标尺,拓展更多元的解纷渠道,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服务,开展更高效的执行工作,主动担当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

简龙湘表示,希望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加强法企沟通,构建“亲清”法商关系,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供给、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希望企业家们坚定信心谋发展,主动创新促转型,抓好主业防风险,积极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全市法院落到实处。

会议期间,岳阳中院还向企业代表发放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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