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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以谈恋爱为名 女子化身“女强人” 诈骗80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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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嘉慧  发布时间:2023-04-10 11:50:5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其中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单身的男性或女性被对方虚构的人设所蒙蔽。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谈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被告人赵某已婚却谎称单身,通过恋爱与不同男性交往,骗取钱财。为此,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赵某原籍湖北省,在湖北老家和丈夫结婚并生育一个孩子。后辗转来到岳阳楼区,因学历低,一直找不到工作。赵某化名江某后,经人介绍认识了邓某,她谎称自己是国内某TOP30品牌湖南区域总经理,与邓某谈起了“恋爱”,在交往过程中,赵某通过虚构身患重病、为父母举办丧事等事由骗取被害人邓某54万元。尝到了甜头的赵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她继续利用“单身女强人”的人设在岳阳楼区实施诈骗行为,相继认识曹某、童某并在骗取两人信任后,以资金周转、身患重病需住院治疗等事由,先后骗取两人财物共计28万元。

后邓某等人发现赵某谎称的身份系虚假身份,将其带至派出所并报案。到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退赔了部分被害人损失。

单身人士在同对象“谈恋爱”时,钱财花费自然是必不可少,但也要提高防骗能力,如充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情况,如果对方以各种理由频繁索要钱财,就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个人财产受损。发现自己被骗时,及时报警并保存好证据,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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