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瓮江法庭邀请瓮江镇司法所、综治办及村委会多方联动办案,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9月,凌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在平江县瓮江镇小塘铺村一乡间小路与206省道交叉路口右转时,与毛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毛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平江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凌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毛某承担次要责任。凌某所有的摩托车并未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就损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3月,毛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凌某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第一次开庭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该案诉讼标的虽不大,但原被告双方对责任划分争论不休,一判了之反而会激化矛盾。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休庭后,瓮江法庭决定联合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委托代理人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群英联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化解心中疑虑。在第二次开庭时,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凌某当场兑现了赔偿款。
该起纠纷成功调处是平江法院践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的生动写照,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弘扬。今后,平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政法部门、乡镇(街道)及群团组织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沟通,形成社会合力,推动创新平江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加强诉源治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