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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网上租赁手机恶意违约不还,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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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可慧  发布时间:2023-04-17 09:51:34 打印 字号: | |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步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网上购物,网上租赁悄然兴起。新款手机超低价,马上就能拿着用。一时租赁一时爽,还款日时泪两行。近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上“租赁手机”合同纠纷案。

岳阳某通讯公司是人人租机平台的入驻商家,小明通过人人租机网上平台向岳阳某通讯公司申请租用一部苹果iphone14Pro128G手机。小明(甲方)与岳阳某通讯公司(乙方)及平台方广州某公司(丙方)在网上订立租赁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租期为12个月,第1-11期,月租金899.92元,第12期租金为899.88元,租完即送。岳阳某通讯公司将租赁物交付给小明后,小明仅支付了3期租金就不再继续支付。因一直联系不上小明,岳阳某通讯公司将小明诉至法院,向小明支付全新苹果iphone14Pro 128G手机买断款8099.2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订立的《租赁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小明通过人人租机网上平台,向岳阳某通讯公司租赁苹果iphone14Pro128G手机,岳阳某通讯公司将租赁物交付小明后,小明仅支付了3期租金,剩余租金逾期支付已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小明应支付手机买断款8099.28元。

 

法官提醒

许多年轻人看重网络租赁成本低、商品时髦等优势而跃跃欲试,但也要注意网络租赁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与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该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身义务。同时也要提醒大家,生活中千万不要为了面子,盲目攀比、追求享受,进行“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一定要以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为准,量入为出,理性消费,莫让超前消费变成“超钱消费”。

来源:云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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