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并提出“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五周年。五年来,岳阳法院牢记总书记嘱托,在省高院有力指导和市委坚强领导下,环资审判成为岳阳法院的一张“靓丽名片”。
“环资审判的目的是教育和引领,惩罚、赔偿只是方式手段,我们要吸引、带动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指出,要结合市委部署的“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在环资案件诉前调解上进行探索,丰富环资案件的解纷形式。
在“守护好一江碧水”五周年之际,岳阳中院向曹景毅委员调解工作室诉前委派了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解员曹景毅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组织“群英”们在中院群英调解室进行调解。这也是全省中院首例诉前调解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2年7月23日凌晨,欧某等人使用三重刺网在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荷叶湖水域附近捕捞,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受到刑事处罚。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公告后,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作为公益组织,对欧某提起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在立案阶段,岳阳中院征求了各方意见,遂将案件委派诉前调解。听取了申请人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支持起诉机关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及被申请人欧某的意见陈述后,来自志愿者协会、环保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等“群英”们各抒己见,有的就该案明法析理,有的阐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有的以亲身经历讲述了环境对生活的影响,大家还对本案纠纷进行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判。
在曹景毅委员调解工作室的主持调解下,听取了“群英”们意见观点后,欧某意识到了自己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并表示回去后将主动带头宣传,带头爱护环境。随后,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共同向岳阳中院申请司法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到申请后,合议庭将对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届满后,法院将依法审查并出具法律文书。
“这种形式非常好。”调解结束后,“群英”们纷纷为岳阳中院采取“群英断是非”的工作方法组织诉前化解矛盾的方式点赞,认为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能充分达到释法说理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大家在“断是非”的观点碰撞中凝聚共识,有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当天,岳阳中院还举行了首批群英库成员聘书颁发仪式。岳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汤露,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明为省政协委员、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景毅,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会长、东洞庭湖麋鹿和候鸟救助避难中心负责人李政,岳阳市政协委员、经开区环保执法大队副队长汪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负责人肖鑫,岳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党代会党代表张忠伟,华容县注滋口镇围垦村渔民代表范钦贵等6人颁发了群英调解员聘书。
李明表示,希望“群英”调解员们积极建言献策,踊跃表达观点,凝聚最大共识,共同践行“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为维护、宣传好“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青山常绿”“碧水长流”的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