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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房屋渗水引起纠纷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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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子旋  发布时间:2023-04-27 09:13: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因房屋渗水引发的相邻权关系纠纷案,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了困扰其两年多的房屋渗漏问题,妥善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纠纷。


原告杜某和被告黎某为楼上楼下邻居,2021年4月,原告发现自家屋顶出现大面积霉点,并在一个月后逐渐出现渗水情况。经杜某仔细排查后发现,原来是楼上的黎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将室外下水管改至室内,导致下水管的水全部流入室内,从而引起杜某房屋因渗水造成损失的情况。


为此,杜某多次与物业公司及黎某协商,但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杜某无奈下将黎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黎某赔偿杜某因房屋渗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判决生效后,黎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你装修就装修,还自私改造下水管道干什么,导致我家渗水起霉,你不帮我弄好,我跟你没完!”双方在现场又争执起来,互相指责,互不相让。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上下楼的邻居关系,如果一味地采取强制措施,虽然容易结案,但不利于双方后期邻里关系的修复。


之后,执行法官组织专业维修人员与当事人双方对修复施工方案进行协商确定,并带队多次前往现场,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解,在情理法的交融引导下,一直各执己见的双方终于放下成见,被执行人黎某表示愿意承担申请执行人杜某房顶及墙壁的修缮费用。最终,所有的维修工作全部完成,杜某因渗水发霉及墙壁毁坏的房顶终于恢复了原状。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产生了矛盾。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左邻右舍,抬头不见低头见,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不妨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成为互相帮助的邻居。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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