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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心存侥幸不还钱 致电督促案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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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楠 杨立雄  发布时间:2023-04-28 09:40:3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是我法律意识淡薄了,我只欠万把块钱,还得起的,请您别查封我车辆,我马上还钱……”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致电释法,成功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22年12月,廖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分三期清偿廖某借款本金1.2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仍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还钱。廖某遂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王某在签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仍不为所动,既不主动申报财产,也不主动还款。执行法官通过致电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劝诫其切勿因标的额小就心存侥幸、漠视法律。若仍不履行,其名下车辆将即刻依法进入查封、评估、拍卖程序。被执行李某听完恍然大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慑于法律威严,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付清欠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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