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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开展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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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高妮 胡望龙  发布时间:2023-05-10 10:19: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江碧水。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生青鱼、草鱼、鳊鱼、鲢鱼、鳙鱼各类鱼苗4200余斤,活动资金全部来源于几起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缴纳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在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卢某在汨罗江主流河道内,多次使用串网、双飞燕小船等禁用渔具捕鱼,非法获利32862元。案发后,卢某退缴非法获利,缴纳渔业资源生态修复款8600元,并愿意以开展护渔志愿服务活动24个月的刑事承担赔偿责任。平江法院经审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并没收作案工具。

活动现场,5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公开赔礼道歉,表示今后定当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向身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推动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修复,有力震慑和打击了非法电鱼、捕捞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向广大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并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平江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积极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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