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已收到,谢谢法官,没想到一周内就把钱要回来了……”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到2014年期间,被告肖某龙、肖某君因开投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分三次向贾某借款1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三张,约定一年后偿还,借款到期后,贾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肖某龙、肖某君诉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肖某龙、肖某君偿还贾某欠款1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肖某龙、肖某君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4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系统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及微信等财产。被执行人发现无法使用银行支付,给其生活造成诸多不便,遂立即主动联系案件执行法官了解情况,执行法官也随即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向其讲解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也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便于两天内分三次把140万元案款汇到了人民法院执行账户上,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解冻其账户。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着“高效执行”的办案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努力使每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都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