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湘鄂赣三省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在岳阳召开。会议由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主持,岳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汪涛出席并致辞。最高法院环资庭庭长刘竹梅,湖北高院副院长周佳念,武汉海事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侯振坤,荆州市政协副主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苇,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湖南、湖北、江西三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岳阳法院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湖南、湖北、江西三地省高院共同签署《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协同、高效务实原则,针对长江中游环境资源审判特点和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协作法院间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稳妥有序地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建设。
刘竹梅代表最高法院环资庭对《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她指出,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我国环境资源司法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要以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着力解决保护区域孤岛化等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审执协同、交流研讨、要案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环境司法联动,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青山绿水,努力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与会人员还就长江中游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协作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