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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拖欠银行借款不还 冻结微信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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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嘉蓉  发布时间:2023-05-24 14:17:34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会联系银行商量好还钱的事,麻烦能不能先解冻我的微信账户,刚买东西却发现付不了钱,实在有点丢脸。”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令其生活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陈某、胡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3月,陈某以生产经营周转为由向临湘某银行贷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未按约定清偿借款本息,该银行遂将陈某、胡某夫妇诉至临湘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陈某、胡某须限期向临湘某银行清偿借款本息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胡某对此置若罔闻,该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陈某、胡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发现胡某微信财付通账户内有足额存款,便对该账户依法予以冻结。账户被冻结后的某天,胡某在购物结账时发现微信钱包无法使用,经询问才知微信账户早已被法院冻结。当即,胡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申请与临湘某银行协商还款事宜,并请求解除冻结措施,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最终,申请执行人临湘某银行在收到被执行人转来的4万余元借款后,当即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法院也解除了对胡某微信财付通账户的冻结措施。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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