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张某兵两父子开了一个小型养殖场,经营期间在饲料厂个体老板许某处赊欠饲料款累计47000余元。后由于经营不善,养殖场倒闭。饲料款拖欠两年之久,许某多次追讨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由于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通过案件“繁简分流”,该案被分到了法院诉前调解室。调解员拿到案件相关材料后,立刻与两父子取得了联系,得知张某在工地上务工,没有时间来法院,张某兵身患心脏下垂等多种疾病,身体状况无法承受长途跋涉的劳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调解室研究后决定上门调解。
调解员先前往工地,通过宣讲梳理分析法律知识的方式,使张某认识到长期拖欠债款的后果,最终张某与许某自愿达成协议。随后调解室一行人来到张某兵家中,详细解释了拖欠货款的责任后果,老人终于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约定了后续还款的时间和方式,矛盾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