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华容县人民法院制定《华容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做好涉案困难当事人救助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实施细则》共26条,涵盖司法救助对象及条件、司法救助工作原则及方式、司法救助所需材料及救助金标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等方面内容,确保司法救助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实施细则》明确,司法救助由司法救助委员会负责。司法救助委员会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提请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实施细则》要求,案件承办人不得滥用职权,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给予救助。不得克扣、贪污、挪用救助申请人的救助金。不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拖延办理救助手续。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构成违纪的,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细则》强调,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司法救助金的,应当依法追回,并给予警告、训诫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华容法院将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和条件执行《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