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也感谢胡叔的理解体谅,让我们渡过了难关。”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历时两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在履行了最后一期执行款后感激地说道。
胡某诉周某、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湘阴法院判决,由周某赔偿原告胡某损失45037元,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胡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1年6月3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分别约谈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王某系夫妻关系,王某表示,不是她不想赔钱,一方面是自己有两小孩在上学,只有周某一人打工挣钱,家庭负担较重,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不肯在交警队结案文书上签字,导致周某不能报考驾驶证,他们心里也有怨气。执行法官分别给双方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于2021年11月1日双方达成和解,王某于当日支付给胡某8419元,约定从2021年11月起,每月底前被告周某、王某支付原告胡某赔偿款2000元,直至清偿为止。2023年5月7日,被告最后一期赔偿款到位,胡某承诺,周某可以随时联系他去交警队签字,解决他不能报考驾驶证的问题。至此,本案矛盾纠纷全部化解,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