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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汇聚群英力量 租赁纠纷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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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可慧  发布时间:2023-06-14 09:34:13 打印 字号: | |

“不用打官司,纠纷也能解决吗”?“是的,这份司法确认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近日,云溪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新云带领法院干警,联合特邀调解员、枧冲村党支部书记开展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为17万余元的租赁合同纠纷。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是多年好友、合作伙伴。王某因承接项目工程需要施工,多次向刘某租赁吊车,但王某一直未向刘某支付租赁款,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云溪区法院将案件分流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新云在详细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之后,决定联合特邀调解员、枧冲村党支部书记,巧借“群英”之力,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纠纷耗时多年,对立情绪明显,分歧较大,前期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刘某称,自己对王某的信任,哪怕王某没有给过租赁款,还是将吊车多次租给他。租车都好几年了,这钱却一直要不回来。

被告王某表示,自己确实欠刘某的钱,也没想赖账。但是,现在实在没有办法,承接的工程项目一直没有结算,手头确实没钱。

考虑到当事人为多年好友,为最大限度挽救双方情谊,实现案结事了,法院干警、枧冲村党支部书记和特邀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发现分歧,找准矛盾焦点,并及时委婉地指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包容。

见双方想法都有所松动,刘新云将双方请到枧冲村“群英断是非”会议室,让王某和刘某面对面交流。刘新云在一旁释法明理,特邀调解员和枧冲村党支部书记在一旁推心置腹拉家常,多方做工作,让双方慢慢打开心结。最终,王某和刘某各退一步,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两人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当天,法院便及时下达了确认调解协议的民事裁定书并依法送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院没有‘大案子’‘小案子’,每一个案子都是老百姓切切实实关心的‘大事’,马虎不得。诉前调解不花一分钱就能化解老百姓多年的矛盾,这项工作我们应该大力推广”。看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刘新云欣慰地笑了。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云溪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大力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方法,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消化在基层,以法治力量引领文明新风、以社会新风带动社会和谐。

来源:云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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