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汨罗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汨罗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屈子祠镇,对涉及一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拘留。
执行法官将刘某羁押上车,准备返回法院时,被执行人刘某的家属钟某拦在车前,不让法院执行警车离开。钟某不听劝阻,阻挠执行长达一个小时,并引发了群众围观。执行法官联系当地派出所民警协助,最后将钟某强制带离现场。
因阻碍执行,钟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冷静过后,钟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并当面向执行干警致歉。
执行法官上门是为了更好更快地了结案件,被执行人应自觉主动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应当积极配合,而非态度恶劣暴力反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阻挠法院执行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对其进行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论处。不是每一件执行案件都能被执行,但每一件执行案件我们都会百分百的付出与努力,希望所有执行干警的努力付出都会被理解。
在此劝告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主动、自觉到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