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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官手记:被申请执行人和原告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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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琼  发布时间:2023-06-16 12:04:08 打印 字号: | |

在你的人生中遇到某些难题时,是否希望通过投掷一枚硬币来帮自己做一个决定?每一个到法院来打官司的当事人,可能就是在“掷硬币”,希望这枚“硬币”能帮自己找到内心的那个答案。下面就通过执行现场的一段对话来了解当事人小丽的“两面”,看她能否找到自己的答案。

中午十二点本应是午饭时间,法院一楼的接待室里,一位六十岁的妈妈张某带着她的两个女儿小美和小丽一直在哭闹,法官、法警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张某:你们凭什么要拘留小丽?是不是小俊(小丽的丈夫,小丽离婚案件的被告)在你们法院有关系?你们要这么包庇偏袒他!

小美:我不同意拘留我妹妹,我要求拘留小俊。当时我是为了让他们俩好好过日子,才借了20万给他们做生意,现在既然他们要离婚,小俊就必须把20万还给我,我有权利决定执行小俊。

法官:小美,依据你与小丽、小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书和你的执行申请书,小俊和小丽是共同的被申请执行人。目前小俊一直在外地务工,这笔钱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我们可以依法对小丽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张某和小美一直吵闹不休,作为当事人的小丽却坐在一边,一直沉默。

法官:小丽,我想在你过去的人生中,你的妈妈和姐姐都是一直很爱护你、帮助你的,但你有没有想过,姐姐有自己的家庭,不能负责你的人生,妈妈也不可能陪你一辈子,你终究要自己去走自己的人生路,为自己的人生承担起责任,你说说自己内心的想法吧。

小丽并没有立即回应,但听到法官这番话,张某似乎领悟到什么,没有再自顾自地发泄情绪,转头对小丽说;“小丽,妈妈确实不能照顾你一辈子,听法官的话,对你自己的事情有什么想法,你说说看。”

这时,小丽不禁流下泪来,低声说:“法官,我和小俊确实过不下去了,我妈和我姐也只是想替我出口气,只要这个婚能离,关于我和小俊欠姐姐的债务,我愿意承担一半,我也应该自己对自己的人生负起责任了,谁也保护不了我一辈子。”

听到小丽的表态,小美也没有再多话,此时小俊打来电话,同意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中的12万。

因涉及债务承担,执行法官联系了审理小丽与小俊离婚案件的法官,告知其协商结果,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和离婚案件都得到妥善的处理。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我国传统的婚姻观中,两个人建立的一段婚姻可能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事,一旦涉及诉讼离婚,可能引起家族矛盾的大爆发,关于情感伤害、财产纠纷、债务纠纷、孩子抚养等各种矛盾纠结其中,难以厘清矛盾,难以案结事了。小丽的案件就是此类离婚纠纷的典型。姐姐小美申请对妹妹、妹夫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执行也是由二人离婚这一事件引发的。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贯彻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法官站在公平正义的底线,虽不干涉当事人应有的自由,但也应依法建立起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边界。在执行阶段,确实存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不执行某人或只执行某人的情形,而洞察这个申请背后的真正目的和动机,不仅需要法官的法律素养、专业知识,更需要法官在执行实务中磨炼出的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任何非正义的目的,都不可能得到法律和国家的支持。

本案中小丽具有原告和被申请执行人的双重身份,她的人生就如硬币的两面,亲情与婚姻相互独立,又紧紧相依;法院的审理、法官的言语就如硬币的边框,法理的边界、人情的边界都由边框来界定守护。法官能理解在传统的家庭模式中妈妈和姐姐对于妹妹的保护,但也很清晰地给她们和小丽划出了边界,在厘清案外人和当事人的关系后,问题就回归到当事人本身,让小丽对自己的案件、对自己的人生作出自己的选择。同时,也希望通过“治愈式”的对话,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走出偏执,活出理性通达的人生。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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