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屈原)审判与执行无缝衔接
——屈原法院全面启动执行通知前置程序
分享到:
作者:刘旭  发布时间:2023-06-16 12:40: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某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发现,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以往有些许不同:民事判决书的尾部加注了一条“执行通知”的规定。

所谓执行通知前置,是指在民商事案件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写入判决书或调解书主文,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是屈原法院强化审执衔接的有力举措,一方面在案件审理阶段即全面告知当事人其不履行义务后果,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降低案件比,节约人民法院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承担的诉讼成本,实现更好的审判效果;另一方面能够节约执行时间,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切实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下旬开始,屈原法院已实现民商事判决、调解案件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全覆盖。下一步,屈原法院将继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在诉源治理、执行攻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判质效等方面打造出屈法品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三清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