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法官多次沟通,被告履行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2月,李某在驾驶小型汽车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时,与前方张某驾驶的左拐弯老年代步车相撞,经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违反禁止标线超车,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由于双方车辆均有受损,两人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李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人拿到案件后,发现案情较为简单,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便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沟通得知被告张某已年满60周岁,且未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并称自己身体不好,已无能力赚钱,无法赔偿原告的损失。法官通过走访发现被告确实家境较为困难,考虑到如果判决,案件将会陷入执行难的境地。
为了让矛盾纠纷得到实际化解,承办法官再次梳理案件,以己及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多次与他们进行沟通。看到法官如此耐心真诚,双方最终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原告了解到被告的经济情况后,放弃原本要求被告赔偿18100元的诉求,自愿作出让步。最终,在法官调解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李某车辆维修费、吊车费、拖车费共计4800元,被告因本次事故所受损失,不再另行主张。5月25日,被告当场交付赔偿款,原、被告均对处理结果满意,该案得以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