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方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4月、8月,方某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用于为网络赌博平台洗钱过账,仍通过银行转账及取现方式,提供两张银行卡转移涉案资金至指定银行账户,非法获利10400元。两张银行卡转移被害人轩某、郭某被诈骗资金67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明知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协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方某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中是从犯。方某自首,且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