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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华容法院裁定受理三件“执转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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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雪婷  发布时间:2023-06-29 10:11: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三件“执转破”案件,目前已指定破产管理人并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

“执转破”,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简称,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被执行企业法人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该三案涉及的三家公司均为华容法院数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在穷尽查控措施后发现三被执行人仍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及时征询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同意“执转破”的意见,后上述三案的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将各自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经执行合议庭评议,认为执行案件符合移送破产审查条件,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经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上述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华容法院依法作出了受理执转破申请的裁定,并决定适用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程序对三案简化处理,做到了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

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保障“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还能清除执行积案,有利于化解执行难。下一步,华容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科学合理地运用“执转破”程序,为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僵尸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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