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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非法销售假药 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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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延武 张嘉慧  发布时间:2023-07-19 10:51:38 打印 字号: | |

药品是人们健康保障的一道重要防线,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生产销售假药,影响恶劣。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药罪案,李某明知所售药物是假药为牟取利益而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李某在岳阳经营一家成人用品店,为赚取非法利益,明知其进购的壮阳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为假药,仍先后从其他店家处进购二十余种无国药批准文号的口服类壮阳假药对外销售,并从成都、武汉进购壮阳药于本人门店销售且出售给他人经营的性保健用品店。2022年,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余人销售的涉案产品出具意见,22个涉案产品均被认定为药品,且均被认定为假药。公安于2023年1月将李某抓获归案,并查实李某对外销售假药金额约1.6万元,获利8千元。另查明,李某于2017年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法院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假药作为无国药批号的不知名药物,不仅没有效果,更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作为经营者,务必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能因一时的利益而去触犯法律底线,到时候害人又害己。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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