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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老人状告子女不赡养 法院温情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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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佳奇  发布时间:2023-07-19 10:53:21 打印 字号: | |

“我是实在等不及要告诉法院我要撤诉,就试着打了一下电话,没想到你们今天还在上班”。近日,正利用周末时间加班的法院干警,接听到了别有一番意义的撤诉电话。


毛嗲今年63岁,育有一子一女,因病无法负担治疗费和生活所需,故向法院提起赡养费诉讼,要求其儿子向其支付赡养费和医药费。但法律规定在赡养案件中父母起诉,所有子女均应列为被告,承办法官联系毛嗲追加被告事宜,性急的毛嗲直接来到法院进行询问。承办法官在院调解中心接待毛嗲,耐心向其解释追加其女儿为被告的法律依据,在沟通中得知,毛嗲女儿患病卧床多年,基本由女婿进行照顾,毛嗲不忍心起诉女儿。但毛嗲与儿子关系不好,其子在其生病后,不仅从未探望,也拒付赡养费及医药费,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发生纠纷。

知晓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毛嗲与子女关系的修复,认为赡养纠纷具有特殊性,只有多做教育感化工作,从根源上修复双方亲情,才能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因此一方面多次联系毛嗲儿子,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其交流谈心,并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另一方面联系毛嗲女婿,希望他多做做这两父子的思想工作,修复家庭感情裂痕。

经过不断努力,毛嗲两父子之间的坚冰得以融化,达成和解的当天,毛嗲就迫不及待地打电话想撤回起诉,并在撤诉申请书中专门感谢岳阳楼区法院对其案件的重视和承办法官耐心、有效的劝解,让父子俩的关系重归于好,老人家再次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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