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林某与被告李某于199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其子也已成家立业,并生育了小孩。由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争吵,被告甚至有暴力倾向,时常殴打原告,加之被告还有其他不良行为,夫妻关系剑拔弩张,矛盾十分尖锐,原告林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欲结束这段婚姻。
该案于2023年7月3日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并未到庭,通过庭审查明得知,原、被告系白手创业成家,目前家境较为殷实,双方购置有大型农用收割机,且承包了村内上百亩土地,用以喂养龙虾、种植农作物等,另还置办了两台农用车辆,加之双方均为勤劳之人,家庭生活比较宽裕,只要被告改掉家暴和不良习气,夫妻感情完全有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感情并未实际破裂,双方调解和好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决定上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调解。
为最大限度达成调解,承办法官邀请了当事人所在村的群英代表、村支两委干部共同参与调解,以形成合力化解矛盾。在被告李某家中,承办法官、群英代表及村支两委干部以朋友的方式与其拉家常、说心里话,拉近与被告之间的距离,并释法说理,帮助他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承担起一个丈夫应担负的家庭责任,摒弃生活陋习。最终,被告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希望可以获得原告林某的谅解。
见到被告李某态度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调解人员立即邀请原、被告前往该村村民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被告李某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着参与调解人员的面主动向原告道歉,并承诺以后不再殴打原告,保证改正不良恶习,努力经营好家庭,维持好和谐的夫妻关系。见此情景,调解人员趁热打铁,引导原告林某回忆曾经幸福美好的生活,解开她的心结,劝其给予被告改正的机会。最终,原告林某见被告李某有改正的态度和决心,决定撤回起诉,并现场签署《撤诉申请书》。至此,这段镜破钗分的夫妻感情得以修复,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近年来,君山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引入“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实现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积极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