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回家吧。”已是两鬓斑白的马某强搀扶着年迈的母亲彭娭毑,缓缓走出华容县人民法院的大门。
不赡养?法庭见!
马嗲嗲和彭娭毑是一对夫妇,生育了一子马某强和一女马某花。两子女均已成家。因二老年近八旬,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子女赡养照顾。加上彭娭毑在2018—2022年间因肺炎、冠心病、脑出血、高血压等疾病多次住院,自付医药费近2万元;马嗲嗲系肢体二级残疾,患有骨质增生等疾病,伴随耳朵听力受损,需要佩戴助听器;自2021年起,二老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便随女儿马某花一起生活。因马某强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且彭娭毑住院期间和二老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之后,马某强“既不出钱,又不出力”的态度,惹恼了二老。经过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无果,二老将自己的孩子马某强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判决,马某强应向二老支付已付医药费的一半,并每月支付赡养费。
难履行?助沟通
矛盾持续存在,判决难以履行。进入执行后,执行员向马某强下达执行文书,要求其主动报告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并向其阐释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后果,并将对其名下账户进行查控。
感受到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马某强随即联系了执行员,表示自己妻子中风,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履行判决所述的赡养义务,请执行员帮忙与自己的父母沟通协商一下。执行员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虽是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员会尽力做工作,但也不能保证一定可以缓和亲子关系,谋求双方和解;解铃还须系铃人,二老年事已高,与自己的孩子对簿公堂本就是无奈之举,过错多数在于马某强,只有马某强自己主动让步,承认错误,表达关心,打破僵局,让其父母感受到其主动赡养他们的诚意,才有继续做工作的可能。
之后,执行员又多次与马某强联系,询问其与二老关系的缓和程度及案件标的的筹措情况,得到正面答复后,执行员又联系上马嗲嗲和彭娭毑,询问他们儿子的态度是否转变,得到肯定回答,建议双方再次进行协商。
“咱回家”
经过多次劝导、释法,马某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执行员的见证下,与父母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双方冰释前嫌,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马某强搀扶着彭娭毑、照看着马嗲嗲,踏上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