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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公司拒付工伤费用 法官释法明理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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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嘉蓉 张楠  发布时间:2023-07-25 09:33:54 打印 字号: | |

员工方某在湖南某陶瓷公司工作期间不慎摔倒致腰部受伤,公司却拒绝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近日,经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明理,该案成功执结,申请人顺利拿到执行款。

周某为湖南某陶瓷公司的员工。2019年6月,方某在捡砖过程中摔伤,次日因感腰部疼痛入住医院治疗。经鉴定,评定方某伤残等级为九级。临湘人社局于同年8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方某为工伤。2022年5月,方某起诉至临湘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湖南某陶瓷公司赔偿方某各项费用1.2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湖南某陶瓷公司的银行账户。随后,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暂未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对其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明理,并严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该公司负责人听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

最终,被执行人湖南某陶瓷公司负责人主动将所欠工伤费用一次性转付至法院执行专户,执行法官随后悉数将该笔款项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方某手中,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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