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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债务清偿比例100%,破产和解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平江法院审结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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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金谋 朱梓薇  发布时间:2023-08-02 15:11:39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企业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还能和解,因有法官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服务,挽救了我濒临破产的企业,真是太感谢了!”湖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握着法官李霞的手连声道谢。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湖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运用法治化手段,通过府院联动,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审结了平江县首例破产和解案件,清偿率达100%,为濒临破产的公司带来一线生机,促使企业“造血再生”。

由于受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湖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继而引发多起诉讼。2021年7月30日,因企业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平江法院裁定受理湖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坚持一事一议,探寻企业一线生机

在湖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承办法官李霞为及时妥善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事务问题,立即启动案件“一事一议”制度,同时对管理人进行履职谈话,指导管理人开展后续工作。经过多次走访调研,李霞发现该公司资产仅剩下部分设施设备、库存商品和办公用品,如果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后彻底退出市场,清算变现价值仅有数十万元,偿还完职工债权和支付相应破产费用后,数十名普通债权人近2000万元的债款清偿率几乎为0。而该企业虽面临严重经营困难,但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能力,其生产技术及客户资源均具有继续利用和合作盈利的价值。为盘活企业,一揽子化解纠纷,李霞决定转换审理思路,指导管理人与各方当事人协商,尽力促成和解,给企业创造“造血再生”的机会。

多方全力挽救,府院联动推动和解

2022年5月31日,平江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决议同意该企业继续经营,最大程度保护各方利益,也为下一步的和解工作打好基础。接下来的时间里,法院积极加强府院联动,会同县委县政府对和解草案可行性进行探讨,协调解决本案在涉及项目恢复生产、欠税处理等各类疑难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与各方当事人交流意见,会后又逐一沟通。2023年4月初,在李霞与管理人的努力下,各方当事人最终表示同意和解。

引入债务清偿,助力企业重振再生

2023年4月28日,平江法院迅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表决,26位债权人同意《和解协议》(草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83.87%,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64%,和解草案获得通过。该草案清偿率达100%,清偿额达18083204.39元。2023年5月,平江法院裁定认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至此,濒临破产的企业终于迎来生机。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平江法院服务中心大局、积极能动履职的一个缩影。通过强化破产挽救制度供给,压降破产成本,成功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又缓解了债务人偿债压力,助推企业恢复生产、重焕新生。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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