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小洋是一位聋哑人,近日,他拿着一纸诉状来到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对象则是他的亲姐姐小春。
明明是骨肉至亲,现在却要对簿公堂,这对姐弟间发生了什么?
时间回到2018年12月,小春与小洋的父亲因工死亡,获赔各项补偿款共计105万元。考虑到小洋是一名聋哑人,姐弟二人在分割补偿款时签下协议,约定由小洋分得75万元,小春分得30万元;小春帮助小洋保管75万元且未约定还款日期。
2022年10月,小洋看中一处门面,小春知道后给了他10万元购置款。小洋后来因市场因素放弃购买门面,转而决定购买一处价格为45万元的住宅,遂要求小春再给其35万元。让他没想到的是,小春仅表示小洋可以用之前给付的10万元作为购房的首付,还要求小洋自行偿还月供。
为什么只给自己10万元?剩下的65万元去哪了?难道姐姐存有私心?又惊又气的小洋决定起诉姐姐,要回赔偿款。
“我不是不想给,只是现在实在是没有钱啊!”小春在电话里对赵倩大吐苦水。
小春表示,当时之所以约定由自己保管小洋的赔偿款,就是因为担心小洋涉世不深,缺乏防范意识,会很快把赔偿款挥霍一空。后来因为希望能为小洋的生活多提供保障,她将75万元赔偿款全部购买了定期基金,若现在取出,不仅拿不到利息,还会亏损本金,而此前给小洋的10万元则是她自己的存款。
“从法律角度来讲,小春应该返还小洋的全部赔偿款,并自行承担因提前支取钱款而产生的损失。但小春的初衷不是谋取私利,双方是因为沟通不到位而产生了误会,如果这次不能解开心结,他们以后要怎么相处?”思及此,赵倩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为充分保障小洋的诉讼权利,赵倩联系了一位手语翻译老师,确保调解顺利进行。
调解当天,小春、小洋久违地坐在一起。“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啊!”在赵倩的组织下,双方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与意见,也都明白了各自的委屈与苦衷。最终,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小洋突然站起来对赵倩比画了几下。“他在和你说谢谢呢。”手语老师笑着翻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