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上门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离婚纠纷案件。
李大妈(现年69岁)与吴大爷(现年77岁)于1980年相识,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于1981年1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属再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二人已于五年前分开居住,加上吴大爷于今年正月因脑梗瘫痪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脾气日渐暴躁,即便居住在子女家仍经常与李大妈发生争吵,致使李大妈无法正常生活,故李大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考虑到吴大爷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决定到吴大爷家中了解情况,最大限度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将法庭搬进吴大爷家中,就地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后,二人均同意调解离婚,吴大爷的子女亦承诺愿意照顾父亲以后的生活。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法官的“上门服务”表示感谢。
老年人离婚案件的数量日益增多,一方面既体现出老年人越来越注重精神追求,对于婚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要求。华容法院在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创新了家事审判的新思路,充分尊重老人意愿,保障老人的婚姻自由,在不激化双方矛盾的前提下和平解决纠纷,努力给予双方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今后,华容法院也将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优先采用“上门办”的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